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行为,强化属地监管责任,8月1日,雅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玉全在对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企业现场对安全评价公司在雅开展安全评价活动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评价机构在开展评价时一定要遵守职业准则,客观公正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编制评价报告,依法开展安全评价服务活动,并对提供报告内容全面负责。二是要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项目负责人、过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注重原始资料收集、数据采用、现场勘查及相关证明资料的归档、保存,全面提高评价报告质量。三是要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要求,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当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同时,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要书面告知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