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应急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为切实加强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乡(镇)应急执法工作的协作配合,宝兴县应急管理局“三举措”并行助力乡(镇)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落地见效。
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县应急局执法工作与各乡(镇)安全、应急执法工作常态沟通,督促乡(镇)务必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制止其行为的同时及时向县应急局报告;二是联合监管执法,县应急局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执法过程中,邀请企业所属乡(镇)的负责同志一同参与,引导企业服从乡(镇)政府对企业的属地监管,保障各乡(镇)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措施的有效实施;三是总结县应急局监管执法工作经验和乡(镇)充分交流,对乡(镇)在属地、辖区工作措施提出指导意见,以便其更好的发挥属地监管职能。
通过以上三举措,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乡(镇)实现了从“看得见、管不着”到“看得见、管得着,治得好”的转变,基层治理效能大幅提升,同时促进宝兴县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